国资研函[2008]18号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析与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于2008年5月8日正式发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及时深入学习和理解该草案的新精神,努力把握劳动合同的管理技能,熟练运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新,有效发挥人力资本要素优势,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将继续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析与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政策制定的权威专家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新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及有争议问题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处理技巧,人力资源管理的挑战及应对等相关内容进行详尽解析和权威指导,并邀请有关企业结合实例进行案例讲解,就如何规避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和劳动争议处理技巧等进行剖析与指导。请各有关单位组派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析与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具体安排
一、内容安排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部分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合同法》的衔接及存在问题的对策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规定解读及存在的问题对策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及执行中应当特别注意的制度设计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务派遣(项目外包)的规定解读及应对策略
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违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约赔偿责任规定之解读及风险规避技巧
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培训协议的规定及其应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7、《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竞业限制设置的新规定如脱密期限具体应用
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劳动合同延长情况与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风险控制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部分
第一部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背景及重大规定与变化